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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典型案例,敲响森林防火警钟

来源: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作者: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发布日期: 2025-04-01

名 称:这些典型案例,敲响森林防火警钟

清明将至

扫墓祭祖活动增多

而春季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

一个小小的烟头,一堆未扑灭的篝火

一片未燃尽的纸钱

……

都可能成为“燎原之火”

让青山化为焦土

 

近期多起案例

张家界公安

提醒大家

切勿心存侥幸 “火”惹祸

 

 

案例一

2025年3月25日11时许,在永定区茅岩河镇大米界村,陈某某拒不执行永定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祭祀时失火引发山林被烧毁,共烧毁面积约2亩。目前,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二

3月27日18时许,武陵源区协合乡村民李某某在自家田地违规焚烧田埂草,被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并及时制止,将燃烧的杂草火堆扑灭,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随后,协合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现场勘验和走访排查工作,经查,村民李某某在田间地头焚烧田埂草情况属实。

李某某行为违反了《武陵源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予以治安警告处理。

 

 

案例三

2025年3月25日,唐某会在江垭镇某村附近点燃野草进行开垦种植时,不慎引发山火。

经全力扑救,火情已被扑灭。目前,违法行为人唐某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慈利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

2023年3月5日,陈家河镇黄木潭居委会尚某香在田地里烧粪渣,导致黄木潭居委会吴家门口、粑粑垅、胡家大田发生山林火灾,过火面积293亩。尚某香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林+火”=“焚”

森林防火没有旁观者

学习森林防火知识

守护共同绿色家园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打早是灭火的前提,打小是灭火的关键,打了是灭火的核心。

 


森林火灾法律法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界公安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防火意识

切勿在山林附近或林区、野外烧纸钱

放爆竹、焚香、野炊、烧荒等

倡导文明祭祀

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勿要心存侥幸

十年难育一棵树

星火可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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