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者: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日期: 2025-04-14
名 称:《关于加强张家界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
为充分保障公众参与立法的权力,提高立法质量,遵循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关于加强张家界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2025年4月8日上午9:00-11:00,在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楼党委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盛立新列席会议。本次听证会由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谷梅山担任听证主持人,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兼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全华海担任听证陈述人。听证参与人有:市人大代表赵武、市人大代表李彬、市政协委员兰泽团、市政协委员邓权,群众代表孙炙、刘绍燕、朱宪文、李爱清,市交通运输局胡威、市生态环境局杨卫文、市城管局李晓波、市财政局刘柯君、市住建局罗文军、市司法局谷婷、市农业农村局李祥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家远、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唐高峥、永定区人民政府陈习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毛至升、永定街道办事处罗宗欣、崇文街道办事处欧少鸽等21名人员,听证参与人按时到会,符合听证规定要求。
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宣布了听证事项和内容、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听证会纪律。随后,听证陈述人就《关于加强张家界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听证参会代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畅所欲言,对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意见和建议,对《通告》进行了深入探讨。听证会会议时间约两小时,会场井然有序,圆满完成了会议全部议程。
二、听证参与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参与人对《通告》持肯定态度,认为其对张家界市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了比较详细、系统、科学的规定。听证参与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通告》第一条:严禁不按规定装载沿街撒落建筑材料和渣土中“沿街撒落”均属于不按规定装载行为,语句繁琐,建议精简,且需对装载运输物品类别补充增加,建议修改为“严禁不按规定装载运输各类建材、垃圾和渣土”。
(二)《通告》第二条:该《通告》旨在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改善城市环境,不应过度强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议删除“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临近道路”的文字表述。
(三)建议修改《通告》第二条中永定中心城区7时至21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要求。考虑该区域内集中了五金建材市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生活消费、建材物资集散地,禁行措施对民生物资运输有所影响,建议缩减为仅早晚高峰时段限行管理。受早晚高峰时段禁行影响,市内由东往西重中型货车无法通行,建议西溪坪路段增加一条由东往西的通行道路。
(四)建议武陵源区交通秩序管理参照2022年《通告》内容,不设禁限行要求,或缩减禁限行区域为武陵路(高云转盘以东至狮子岩段)及军邸路(汽车站至瑞龙酒店段),时间调整为7时至8时及17时至18时禁止重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通行”。
(五)建议取消《通告》第二条中三轮载货摩托车限行要求。要充分考虑民生民本,如菜农运输农产品,建材商家、城市居民运输装修物资,邮政、快递企业运送货物等社会经济活动需求。应重点加强三轮摩托车登记环节和通行秩序管理,加强三轮车车主、驾驶员专业培训,明确规定严禁非法改装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
(六)建议明确禁限行“专项作业车”涵盖范围,区分市政环卫、医疗保障、消防应急等专项作业车,并规范表述不受限行规定车辆类别,避免产生歧义。
(七)建议增加重污染天气响应时,启动高污染排放车辆禁限行要求。
(八)建议扩大拖拉机禁限行范围,保留一条穿城道路通行,增设“子午路、沙堤大道、大庸路、张罗公路城市段、张沅公路城市段、永昌路”为拖拉机限时通行路段,其他道路实施全时段禁行措施。
(九)《通告》第四条:建议将网约车纳入管理。
(十)《通告》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均在《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建议不再引用原文内容,简化表述。
(十一)《通告》第七条:建议将城市支路、巷道纳入管理。
三、听证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参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安交警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通告》(修订稿),重点将第三条、第四条整合为第三条,新增第四条,明确车辆停放管理相关内容(见附件)。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第(一)条意见:予以采纳。已将修改内容优化调整至《通告》第七点。
第(二)条意见:予以采纳。该《通告》目的是规范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改善城市环境,不应过度强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第(三)条意见:不予采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车流量大,学校、医院、商场等人车集中区域多,目前道路通行条件较差,如果各类车辆混行,发生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风险高,安全压力大,应严格落实限行措施。
第(四)条意见:不予采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已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对武陵源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限行、插园路“最美骑行公路”实行限行和限速的通告》,对车辆类型、通行时间、通行路段、车速均做出了限行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武陵源城区面积小、道路通行能力有限,且城区酒店多、商场多、游客聚集多,若果取消或缩短禁限行条件,将影响游客交通安全和旅游体验。
第(五)条意见:予以采纳。《通告》第二条中三轮摩托车在保障民生、支撑小微经济及老旧城区运输需求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禁行将直接冲击小微经营者生计,加剧物流成本与替代资源不足的矛盾,并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且《通告》中已明确规定该类车辆的登记、通行、停放等管理要求。
第(六)条意见:予以采纳。《通告》第二条中未明确禁限行“专项作业车”涵盖范围,应规范表述不受限行规定车辆类别,如市政环卫、医疗保障、消防救援等专项作业车。
第(七)条意见:予以采纳。《通告》修改中未考虑到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在重污染天气时需启动高污染排放车辆禁限行要求。
第(八)条意见:不予采纳。《通告》中已明确了拖拉机限行路段和时间,结合当前城区通行条件和实际需求,暂不扩大限行条件。
第(九)条意见:予以采纳。当前网约车为人民出行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出行方式,网约车出行比例大幅提升,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应重点加强管理。
第(十)条意见:予以采纳。《通告》第六条中各部门职责均在《张家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不需再引用原文内容,简化表述。
第(十一)条意见:不予采纳。《通告》中相关管理措施和要求均适用于支路、巷道的交通安全管理,不再重复表述。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