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6-01-07
名 称:张家界市公安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十一、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张家界市公安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十一、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要求,现将我局落实《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张发电[2024]4号)中“十一、控制质量改善速度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至13日。公示期内,如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2026年1月13日)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意见,提交地址为:市公安局后栋603办公室,邮箱地址为:lltisdog1@163.com。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整改完成情况
附件
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表述
张家界市城区PM2.5的浓度在2019、2020、2021、2022、2023年分别是31、25、27、27、31微克/立方米,在2023年反弹到了2019年水平,但从全省平均水平看,2023年(36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41微克/立方米)下降了5微克/立方米。数据反映,张家界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明显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
以PM2.5为重点指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
三、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绕行、禁行措施;按期完成老旧机动车年度淘汰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执行高排放车辆绕行、禁行措施;按期完成老旧机动车年度淘汰任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成立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由谷梅山支队长任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大队主要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樊伟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车管科科长屈沅伸、交管科科长唐利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有关日常工作。认真开展移动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积极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摸底排查,在入城必经路段以及在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通行集中路段有针对性地增设执勤站点;充分发挥“两站两员”、路长、辅警等力量,严防达到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出村上路。截至12月31日,全市中重型货车已淘汰61台,任务完成率100%,排名全省并列第一;2025年需淘汰108台,已全部完成。2025年需淘汰2026-2027任务(977台)的50%,即489台,全市共淘汰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672台,已超额完成2025年任务183台,淘汰率达137.42%。
(二)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谷佶晖任组长,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燃放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张家界市公安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整治工作提供清晰指引。在春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平均每日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车辆30余台次,对禁放区全方位巡逻,及时劝阻违规燃放21起,检查零售网点216家次,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7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295箱,同时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共张贴宣传通告3000余张,通过“110宣传日”发放传单2000余份,努力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通过此次整改,全市相关工作已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老旧机动车淘汰和烟花爆竹管控等工作力度,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巩固整治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