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支队作者:法制支队发布日期: 2020-12-07
名 称:张家界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任务目标或举措 | 责任部门 |
1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 局党委、局直各部门 | 党委中心组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以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 | 牵头单位:政治部,局属各部门参与 |
2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切实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 局党委、局直各部门 | 围绕“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组织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及局直部门开展宪法宣传。 | 牵头单位:法制支队,局属各部门参与 |
3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 局党委、局直各部门 |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是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 牵头单位:政治部、法制支队,局直各部门参与 |
4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大力开展法治公安文化建设 | 局直各部门 | 通过各种宣传和教育方式,努力培育和营造公安法治文化氛围;推动公安法治文化研究和艺术创作;大力宣传执法标兵、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推介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警察故事、普及法律知识。 | 牵头单位:政治部,局属各部门参与 |
5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 警种民警、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 围绕扫黑除恶、电信诈骗、危害公共安全、盗窃等犯罪防范知识宣传。围绕反恐法的贯彻实施,向社会各界宣传反恐知识。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反恐怖主义法进社区、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 | 刑侦支队 ,旅游反恐支队 |
6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警种民警、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 围绕网络安全法的实施、网络犯罪防范等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 | 网警支队、科信科 |
7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冒伪劣商品等 | 警种民警、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 围绕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社会民生的突出经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防范知识开展普法宣传。 | 经侦支队 |
8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 警种民警、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 交警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公安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让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使群众自觉遵守道路通行规则、安全出行。 | 交警支队 |
9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的要求,提高广大群众识毒、拒毒、防毒的能力 | 警种民警、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 | 围绕毒品危害、毒品知识、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等开展普法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指导本警种对社会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提升全民禁毒意识。 | 禁毒支队 |
10 | 张家界市公安局 | 《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警种民警、服务对象 | 围绕信访条例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理性反映诉求、依法信访的自觉性,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的良好信访氛围。 | 信访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