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5-01-22
名 称:张家界市公安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公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生力军作用,强力推动了法治公安建设。现将张家界市公安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考核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领导班子成员述法重要内容,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任务清单。今年9月27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九次学习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定局
党委书记、局长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业务和队伍,持续拧紧从严治警责任链条。按照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今年在党委会前学法、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民警集中学和自学的方式等,推动责任层层压实、级级传导、一贯到底,在全警范围内形成主动学、系统学的良好氛围,确保全体民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更深入、更细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市公安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时间节点,在年初认真梳理总结上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形成年度报告,及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根据《湖南省2023年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建设督查报告》中通报的问题,市公安局开展了全面排查,并从加强执法工作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整改。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在案件的审核中,市公安局坚持从严把关,提高案件的准处率,同时加强对各单位行政执法的指导,做好裁决后的善后工作,减少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与人民法院等机关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配合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能,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市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出庭应诉,体现了公安机关对原告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定纷止争的重视。
(四)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新增高新区车管分所、桑植万泰登记服务站及慈利双安登记服务站,增加小型汽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相关业务进行权限下放。认真贯彻落实"只跑一次"制度,以"三个凡是"落实"只跑一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12367服务热线,安排专人7*24小时接听,实行周六上班制,竭力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简化涉企行政审批流程,对湘籍企业人员护照证件启动"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程序,对有港澳商务需求企业和人员实行专门审批制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32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做好湖南省公安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在政务领域的应用和"湘易办"等服务事项。
(五)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2023年9月15日,市局机关(不含交警)59项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共有57项已经入驻政务大厅办理。在全省公安系统和市直单位排名靠前,两项没有入驻的个人和单位互联网备案事项已实现四级网办深度,办件人只需从网上提交材料即可完成审核。首席审批员直接审批的事项达54项,占总数的91.5%,有效解决了多部门多头受理到"一窗通办"的问题。实现无犯罪证明和无车证明线上办理,截止目前,共办理线上无犯罪记录证明5008起、无车证明122起。张家界口岸共办理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7278团91153人次。6月20日起,全市全面开通具有户政服务事项的公安派出所居民身份证受理工作。
(六)严格规范帮代办服务。市局授权的59项行政审批事项没有中介代理的情况。目前在公安办证大厅设置了公安政务大厅设置了"办不成事"窗口,对群众办不成事的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和审核,有效解决和杜绝了办不成事的情况发生。按照政务中心的统一部署,高效完成了中介服务的清理整顿。有效推出上门办、延时办、错峰办、快捷办、及时办,相关做法得到了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推介。
(七)优化"双随机、一公开"。市公安局于今年4月1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本部门监管抽查计划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按照今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相关牵头单位开展检查。今年来,已随机检查公章刻制业3家、废旧金属收购业3家、旅馆15家,录入对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真伪、机动车登记信息等情况的行政检查抽查数据20条;对路面非机动车行驶情况的行政检查抽查数据29条;对机动车悬挂临时通行证情况的行政检查抽查数据4条;车辆超限超载监管检查抽查数据6条,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加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力度。制定并公开了《张家界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及清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九)持续完善落实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机制。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法律顾问为信访案件、在侦刑事案件、行政应诉案件提供专业服务,2024年参与陪同领导接访2次、疑难案件研究6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次,切实提高了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
(十)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三统一"。通过全面落实法律风险评估、跟踪评价、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工作机制,2024年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充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十一)坚持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张家界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及时、全面、一站式的政策、规定和办事指南,方便需求查询和了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作,确保政策变化、执法标准的及时宣传。
(十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坚决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法制部门对案件的受立案、强制措施、案件处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审核,对案件的证据材料、法律文书、办案程序、同步音视频资料等进行审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领域、全环节的法制审核监督,确保每起案件的处理能够经受检验。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纪录。2023年8月,市局出台了《张家界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五个必须"》,要求一线执法民警单警装备和执法记录仪的配备率必须达到100%、执法过程100%佩戴到位、影音资料100%存储到位,全市所有派出所公共区域监控视频100%全覆盖,按照"完整性、客观性、原始性"记录的原则,把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处理等执法环节信息全记录,真正实现对执法办案实体和程序的双重记录和精准管理。2024年5月10日出台了《张家界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四个必须"工作规定》,对处警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再强调。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纳入规范执法建设年活动督导必检内容,今年开展三次督导,检查37个基层所队的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并予以通报。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采购一批新的执法记录仪,搭建执法记录仪平台,对接执法办案系统,目前有30余台执法记录仪在派出所进行适用。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责任。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自动导入到"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布处罚对象、违法内容、处罚结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行政处罚结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917条。
(十三)进一步贯彻"柔性执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入推进"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提升公安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于2024年5月28日出台了《张家界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适用"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指导意见》。二是落实不罚轻罚。对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6个月内无交通违法、无历史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新发生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视为首次违法,并给予警告处罚。对轻微交通违法,且能够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上述一般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列入清单管理,通过省交警总队双微平台、张家界交警双微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案件7件,免罚、轻罚金额61万元。全市交警系统首违免罚、轻微免罚案件57247件。三是拓宽免罚领域。结合张家界市旅游城市特点,于2023年发布《关于助力旅游复苏实行交通管理优质服务的通告》,针对来张游客,推行"轻违免罚"柔性执法、"交警铁骑"贴心服务、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办理"延时服务""智慧停车"引导服务,全面提升来张游客平安、畅通、便捷的交通出行体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其中外地游客驾车发生轻微交通违法的,在纠正交通违法后不予处罚的做法,既符合行政处罚轻微警告首违免罚政策,又对来张观光旅游的自驾游客人提供交通管理优质服务。
(十四)持续推进"两法衔接"
延伸"两法衔接"工作覆盖面,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移送和法律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无缝对接、信息共享,推动构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旅游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市局制定了《张家界市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2024年,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3次。同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切实提升重点纠纷的化解成功率,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十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裁量基准。全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正确把握执法标准,避免执法尺度不平衡,超范围降格处理等问题,确保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切实做到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发生因执法尺度把握不当、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引起负面舆情和不当炒作的情况。二是贯彻免罚轻罚规定。2023年6月29日市局出台了张家界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明确列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推行行政案件"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并予以公示。建立一般违法行为首次警告机制,对于危害后果较轻、能够服从教育、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确保既让被侵害人感到满意,又让违法人员得到教育。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建立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定期按时对各办案单位执法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将日常考评、实时考评、动态考评相结合,继续开展每季度一次案件质量抽样考评工作。今年开展了三次执法质量考评,考评案件1478起。
二是强化网上监督预警。全面推行以信息化、智能化、动态化的执法监管体系运行,加强执法状况研判、执法问题预警、执法网上巡查、执法风险防范。今年来市局依托执法监管平台,对警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音视频等方面,开展网上巡查,发信息问题及时下发预警,今年以来共下发预警1593条,整改1448条。
三是及时整改执法质量问题。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严重问题,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问题隐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全面检视执法工作成效,对日常工作发现、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的执法问题,都要求逐案倒查,分清责任,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落到实处,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今年以来,有针对性的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集体议案5次。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涉旅突出问题。针对当前我市旅游市场"追客赶客、使用假证、强迫交易"等重点突出问题,坚持以打开路、以防促治,强化情报研判,分析乱象根源,实施精准打击。今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旅刑事案件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涉旅行政案件涉旅行政案件127起,行政处罚146人,其中全链条式打击涉旅行政案件2起,行政拘留112人,罚款13人,行政警告21人。
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治理。先后多次召开全市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涉企案件底数进行全面梳理,截止目前,全市共摸排2020年以来涉企案件369起,初步自查自纠问题案件30起。针对自查问题案件过少,要求各区县未查出问题的办案单位签署责任状,自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轻处理,要求法制部门对369起案件全面核查,工作专班随机抽查,对核查和抽查出的问题案件,将按照《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督察条例进行追责问责。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6日
